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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22秋《数据挖掘》在线作业3【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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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0道题 总分:100分
一、单选题(共10题,50分)
1.以下哪一种数据类型元素之间是无序的,相同元素在集合中唯一存在()
A、元组
B、字符串
C、列表
D、集合
2.以下关于Python组合数据类型描述错误的是?
A、序列类型可以通过序号访问元素,元素之间不存在先后关系
B、组合数据类型可以分为3类:序列类型、集合类型和映射类型
C、Python组合数据类型能够将多个同类型或者不同类型的数据组织起来,通过单一的表示使数据操作更有序、更容易
D、Python中字符串、元组和列表都是序列类型
3.下面Python关键字中,不用于表示分支结构的是:()
A、else
B、if
C、elseif
D、elif
4.关于函数,以下描述错误的是()
A、函数能完成特定的功能,对函数的使用不需要了解函数内部实现原理,只要了解函数的输入输出方式即可
B、使用函数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编程难度和代码重用
C、函数是一段具有特定功能的、可重用的语句组
D、Python中使用del关键字定义一个函数
5.下列选项不属于函数的作用的是:()
A、复用代码
B、降低编程复杂度
C、提高代码的执行速度
D、增强代码的可读性
6.以下选项中是Python中文分词的第三方库的是()
A、turtle
B、jieba
C、time
D、itchat
7.以下选项中使Python脚本程序转变为可执行程序的第三方库的是()
A、random
B、requests
C、pyinstaller
D、pygame
8.以下选项中,不是Python对文件的打开模式的是:()
A、c’
B、’r+’
C、’w’
D、’r’
9.关于Python语言的注释,以下描述错误的是?()
A、Python语言的多行注释以”’(三个单引号)开头和结尾
B、Python语言的单行注释以#开头
C、Python语言有两种注释方式:单行注释和多行注释
D、Python语言的单行注释以单引号’开头
10.以下程序语句中,哪个是正确利用切片语句取出字符串s=”pi=3.1415926″中的所有数字部分()
A、s[3:-1]
B、s[3:11]
C、s[4:-1]
D、s[3:12]
二、判断题(共10题,50分)
1.input函数用于从控制台输入数据,print函数用于将数据输出到控制台显示。
A、对
B、错
2.Python内置的random库主要用于产生各种分布的真实随机数序列。
A、对
B、错
3.random库采用梅森旋转算法生成伪随机序列。
A、对
B、错
4.逗号分隔数值的存储格式叫做csv格式,csv格式一般用来表示二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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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错
5.整数和浮点数混合运算,输出结果是浮点数。
A、对
B、错
6.整数和整数之间的运算结果一定的是整数。
A、对
B、错
7.程序设计语言中保留字也称为关键字,指被语言内部定义并保留使用的标识符。
A、对
B、错
8.Python中的注释是为了让计算机更能理解程序表达的意思。
A、对
B、错
9.Python程序可以在任何安装了Python解释器的操作系统环境中执行。
A、对
B、错
10.任何程序中都必须要有分支结构或循环结构。
A、对
B、错
祭奠权的保护,是从新的民事权提升成新的独立人格权进行权利保护,这可以提升公民权利保护制度的完善度。祭奠仪式作为对逝者的思念情感表达方式,同时也是生者对逝者的尊重,也是对于生死的思考活动。现阶段的祭奠权的争议纠纷也是在不断增加的,而且每年都是递增趋势,公民权利维护意识也是不断提高的。但是目前却没有很统一的法律途径来解决目前的祭奠权的纠纷情况,由此导致权利诉求人的利益诉求无法进行保护。另外,在具体的司法解决上,对于祭奠权的争端也是呈现出多样化的情况,这些问题争端很多时候也不能在原则的规定上进行解决的,其权利内容也是不能通过民事权利的司法解释来处理。而从具体理论意义上来分析,祭奠权也是具体的人格权的保护内容,是有具体的权利内容的,具体在实践上也是可以在人民的诉求上接受的,也能通过法律的制度建立来进行确认。目前我国的法律还没有具体祭奠权的概念,但是在法院的判决文书上却总会提及相应的原则,所以也就是表明,我国的祭奠权的概念已经在司法单位认可了,因此,祭奠权作为独立人格权的条件也在逐渐成熟,将祭奠权从新型民事权利这一过渡阶段转换为独立人格权进行保护,更有利于实践中此类纠纷的解决。
三、祭奠纠纷的救济
(一)依法救济祭奠纠纷
虽然《民法典》没有规定祭奠权,《民法典》上第一百一十条具体规定的民事主体人的人格权,即“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姓名权、肖像权、身体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婚姻自由权等权利。”也就是表明可以将人格权进行扩充。另外,《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也针对人格权进行了详细的定义解释,表明自然人可以享有人身自由及人格基本尊严带来的其他人格权利,所以,祭奠权也就是所谓的其他人格权益。从上面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祭奠权性质在本质上不应当被规定为身份权,应为人格权,是自然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权利,法律规定只是起到确认作用,因此适用民法典可以解决实务中的祭奠纠纷。
(二) 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
《民法典》基本规定,具体在第十条特别指出,在处理民事纠纷的时候,需按照法律条文规定的处理,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方可使用民俗习惯,原则就是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但是在许多的祭奠纠纷案件上,就会由于当事人的各种权利界限划分不清,内容上的不清晰,导致许多法庭解决权益划分上需要考虑“公序良俗”的原则,由此可见“公序良俗”可以作为较好的解决办法。
对于“公序良俗”的解释,从上面的叙述可以得出,主要是字面意思的解释,也就是分为“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一般在出现纠纷时,会先通过“公序良俗”的原则来判定是否侵权,然而,许多时候在遇见逝者遗愿的时候,就不能直接用“公序良俗”来解决。在古代,就会有确定“遗言”和“遗命”的情况,现在是指“遗嘱”,生者会先遵照逝者的生前遗愿来进行祭奠。所以,通过公序良俗的判定时,如果有遗愿且是属于逝者处分的事情,就会先尊重逝者的遗愿。在具体的案件上,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出现的,遵照逝者遗愿后,会对个别的亲属不通知,由此造成其错过葬礼。这样在法院的判定时就会认为公序良俗的原则会与逝者的遗愿冲突,需要首先尊重逝者,治丧人不用承担责任,这个做法是可以接受的。
结语
从人格权来讲,祭奠权也是一种新的人权,主要是维护人民在对逝去亲属和朋友的心灵寄托的各种活动的权利,继而定义为法定的权利。然而,祭奠权在以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上是空白的,而主要的民事问题解决都是通过基本法律原则和世俗习惯来操作的。由于在这方面是一个非常空白的情况,导致许多时候都是很多发的且普遍的。如果不将此进行规范化和法治化,就会导致祭奠的习惯不能很好地满足现代化社会的发展原则,也会使得其变得无序。作为具有悠久历史的人类活动,祭奠是表达生者对逝者的思念之情,从古到今,都是有独特的祭奠活动。法律的制定也需要重视这种权利的传统性和发展性,才能将此祭奠权满足社会的发展。
再者,目前的祭奠的纠纷也可以不仅仅通过司法手段解决,由于其出现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在亲朋好友中,只是通过司法手段进行解决也不能维持长久的亲友关系,所以,对待祭奠的纠纷还是需要以调解为先,实在无法解决才能用司法手段进行解决,由此带来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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