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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22秋《数据挖掘》在线作业1【标准答案】
可做奥鹏全部院校作业论文!答案请添加qq:2865690116 或 微信:daydayup731 大工22秋《数据挖掘》在线作业1
共20道题 总分:100分
一、单选题(共10题,50分)
1.以下选项中描述错误的是:()
A、Python是解释性语言
B、Python是跨平台语言
C、Python是脚本语言
D、Python是非开源语言
2.下列哪一种不是Python的特性:()
A、跨平台特性
B、解释型语言
C、编译型语言
D、面向对象
3.Python文件的后缀名是:()
A、py
B、pdf
C、png
D、pyl
4.按照程序设计语言的发展历程进行分类,Python可以归类为:()
A、高级语言
B、自然语言
C、汇编语言
D、机器语言
5.在多分支结构中,Python是通过()来判断语句是否属于一个分支结构中。
A、花括号
B、冒号
C、括号
D、缩进
6.下面变量名称命名合法的是:()
A、_tempStr
B、is
C、2018python
D、123Python
7.下面不能用来作为变量名称的是:()
A、list
B、_1ab
C、not
D、a1b2
8.下列标识符中哪个是不合法的?()
A、40temp
B、tempStr
C、list
D、_124
9.遍历循环for语句中,不可以遍历的结构是()
A、字符串
B、元组
C、数字类型
D、字典
10.python中内置了round函数来进行小数的四舍五入操作,请选择round(3.1415923, 4)对应的结果:()
A、3.142
B、3.14
C、3.1416
D、3.0
二、判断题(共10题,50分)
1.列表(list),集合(set),和元组(tuple)都是序列数据类型。
A、对
B、错
2.列表是一个灵活的数据结构,数字、字符串、列表、字典都可以作为其中的元素。
A、对
B、错
3.在list对象中添加元素可以使用add()函数,将要添加的值加入列表尾部。
A、对
B、错
4.组合数据类型可以分为三类:序列类型、集合类型和映射类型。
A、对
B、错
5.组合数据类型中的序列类型元素之间存在先后关系,可以通过序号访问。
A、对
B、错
6.元组可以作为字典的键也可以作为字典的值。
A、对
B、错
7.任何元组都可以作为集合的元素也可以作为字典的键。
A、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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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由于列表是动态可变的,所以它不能作为集合的元素或者字典的key。
A、对
B、错
9.Python中,字典是一个键值对的集合,字典以键为索引,一个键只对应一个值。
A、对
B、错
10.定义和使用函数的主要原因是函数执行速度更快。
A、对
B、错
某某祭奠权案例分析
摘要
随着越来越多的民众觉醒权利意识,提升了对新权益的保护诉求,让由于祭奠权益受损而生成的祭奠纠纷出现的越来越多,也使这一新型权益更加走入了大众的视野。祭奠活动一直是我国的传统文化,人们通过祭奠的形式表达对死者的哀思。所有的祭奠活动蕴含着一些祭奠权益,该权益一直以来备受大众所关注和追求。不过最近几年司法视野才将目光聚焦到了祭奠权益上,其法律与道德的边界较为模糊,同时富含伦理色彩。学界关于祭奠权益的研宄也相对较少,专家们尽管定性祭奠权益上仍有一些分歧存在,不过对于祭奠权益是受法律所保护这点达成共识。
本文对一关于祭奠纠纷的案例展开分析,具体划分为下述几部分;
第一部分, 对典例大致案情和对应的法院裁判予以介绍,经由案例争议焦点引出祭奠纠纷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第二部分, 分析祭奠利益的性质,解释何为祭奠纠纷,进而给出祭奠权的基本定义,探究祭奠权的性质,总结学界中的争议观点。
第三部分, 从祭奠利益受应受到保护的法律依据和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两个方面寻求祭奠纠纷发生后的救济途径。
[关键词] 祭奠纠纷 祭奠权 司法保护
某某祭奠权案例分析
导言
(一) 选题背景和意义
通过祭奠来寄托对故人的思念是我国一直以来的传统,但是近年来,关于祭奠产生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比如如何安葬骨灰的纠纷,墓碑署名的纠纷,如何举办葬礼仪式也会产生纠纷。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社会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也在不断地变化,公民权利意识也越来越加强,这些关于祭奠权益纠纷的民事案件也越来越多。
现阶段对于祭奠权在法律上没有确切规定,学界关于具体的界定、性质和法律关系、法律适用等情况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实际在司法实践里,部分法官将祭奠纠纷归属于身份权纠纷,部分法官将祭奠纠纷归属于人格权纠纷,如此就让司法实践存在着一定的现实困境,其一是怎样对祭奠权定性,其二是祭奠纠纷中法律适用的困境。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不能够只是理解表面字义,不可以由于法条之中没有“祭奠权”字眼出现而出现一叶障目的情况,遵照民事法律适用原则,坚持有法律按照法律办事,没法律则是根据民事习惯办事。严格遵照《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活动不能和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原则,以法律形式保障公民祭奠权,但在实践中如何解释和适用这一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通过选题对某一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找出案例中的争议点,及其引发的法律问题,研究在这一案例中如何解释及适用法律规范,可以帮助我们对司法实践中关于“祭奠权纠纷”的处理有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二) 现有文献综述
关于祭奠权的研究,笔者了解到目前学界大致分为两种观点。第一种是“身份权说”,该学说将祭奠权归为身份权的下级概念,即祭奠权基于亲属关系等特定身份关系而存在。第二种是“人格权说”,该学说认为祭奠权属于人格权,特定的身份关系是对祭奠权内容的限制而非前提,身份关系伴随着死者的死亡而消
逝,但祭奠权所要保护的并非这种身份关系,而是生者对死者精神上的寄托,因此祭奠权属于人格权的范畴。
杨立新教授在其《诠释祭奠权》一文中写道,将祭奠权看成是一种权利的内容更为合理,其产生于特定的身份关系,附属于配偶权、亲权和亲属权。对于祭奠权相关实务纠纷,要践行法无明文规定时,以民事习惯作为判案的原则。
刘扬军通过文章《祭奠权的性质及法律保护》传达了自己的看法,在他看来祭奠权是公民的一种身份权,民法对于夫妻、父母和子女及近亲属之间的关系适当调整,而祭奠权是其组成部分,并非是单独的一种权利。
瞿灵敏的《司法裁判视野中的祭奠权:性质、行使与法律保护》一文中详尽阐述了关于祭奠权属于“身份权”一说的反对观点。在他看来,祭奠权要求权利人和死者彼此间存在一定的特殊关系才可以成立,基于此直接定性为身份权是不可取的。身份权的目的在于表明并维持特定的身份关系,是不能由当事人随意更改的。而祭奠权则不以近亲属为限制,且身份关系的结束并不代表着祭奠关系的消逝,因此,祭奠权属于身份权这一观点不太合理。
张红在《侵害祭奠利益之侵权责任》中指出,现行法所保护权利类型的局限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道德感的提升而增加,因此现行法不可能对所有的权利类型进行及时的保护。因此我们应该尽可能的将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细致化、明确化,祭奠利益就是典型例子。他认为,祭奠权是一种新型人格权,身份关系存在与否并不是祭奠利益存在与否的必要条件,即便身份关系消失了,生者也可通过祭奠对死者致敬达哀。
张龙通过文章《民法典编纂背景下祭奠权受损的救济路径选择》强调:“民法典编撰时,祭奠权就是一种人格权,假使认定其权利归属,即在《侵权责任法》第2条里,那么就能够处理好相应的法律属性问题,让这类民事纠纷能够纳入到法院立案范畴。” 参见张龙:《民法典编纂背景下祭奠权受损的救济路径选择》,《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他认为近亲属对于死者的祭奠权针对不特定人群,权利人对该项权利的行使不应受到他人的干扰,祭奠权是人格权。
孙维飞在《祭奠纠纷的类案研究》一文中界定了祭奠权益内涵,也就是“死者其近亲属享有围绕着逝去的亲人存在的思念、敬爱等情感,表达出来的仪式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