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5开发基础与应用》22秋学期在线作业一题目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1.当提交表单的时候会自动的验证该元素的内容是否不为空的是( )。
A.novalidate
B.placeholder
C.actocomplete
D.requied
2.formtarget重写表单的( )属性。
A.action
B.enctype
C.target
D.novalidate
3.页面中设置浏览器可以隐藏这个元素用到的是hidden =( )。
A.’on’
B.’off’
C.’true’
D.’false’
4.( )显示网页中独立的内容,通常图片、代码、统计图表等。
A.<mark>
B.<progress>
C.<meter>
D.<figure>
5.HTML5新增input属性step代表( )。
A.最小值
B.最大值
C.增长间隔
D.默认值
6.<time>读取时间的属性( )。
A.datetime
B.datatime
C.pubdate
D.pubdata
7.对于pattern 模式,不正确的是( )。
A.正则表达式
B.规定用于验证输入字段的模式
C.进行严格校验
D.无
8.HTML5新增的颜色类型是( )。
A.email
B.color
C.range
D.number
9.( )可以实现类似显示、隐藏的功能。
A.<mark>
B.<details>
C.<meter>
D.< figcaption>
10.<header>用来放置整个页面的( )。
A.导航
B.头部
C.页脚
D.侧面信息
二、多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
11.HTML5表单新增元素包括( )。
A.datalist
B.output
C.kengen
D.input
12.可以支持number的浏览器包括( )。
A.Safari
B.Firefox
C.Opera
D.Chrome
13.HTML5新增的页面增强的注释标签有( )。
A.ruby
B.rt
C.figure
D.rp
14.HTML5新增元素有( )。
A.footer
B.progress
C.ruby
D.rb
15.可以支持pattern 的浏览器包括( )。
A.Safari
B.Firefox
C.Opera
D.Chrome
16.使用语义化元素的优势有( )。
A.有利于搜索引擎优化
B.方便其他设备解析
C.便于合作开发
D.代码结构清晰
17.video视频格式包括( )。
A.mp4
B.webm
C.ogg
D.mp5
18.可以支持url的浏览器包括( )。
A.IE
B.Firefox
C.Opera
D.Chrome
19.关于formmethod 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重写表单属性
B.可以指定不同的数据发送方式
C.点击不同的按钮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提交
D.可以重写表单enctype 属性
20.可以支持tel的浏览器不包括( )。
A.IE
B.Firefox
C.Opera
D.Chrome
三、判断题 (共 15 道试题,共 30 分)
21.所有新的浏览器都支持window.json.。
22.HTML5中DOCTYPE声明不用区分大小写,也不用区分单引号双引号。
23.对于没有标题的内容块推荐使用section
24.html5不区分大小写、标记结束符及属性是否加引号。
25.在HTML5中可以通过Web Workers新特性实现多线程处理。
26.form属性适用于所有的input输入类型,在使用时必须引用所属表单的id。
27.尽管canvas元素可以实现非常强大且复杂的功能,但如果HTML页面中有比canvas元素更适合的元素存在,则不必再用canvas。
28.新增的autocomplete属性可以帮助用户在input类型的输入框中实现自动完成内容输入。
29.footer表示整个页面或页面中一个内容区块的脚注。
30.在HTML5中已不支持frame框架,但支持iframe框架。
31.section表示页面中的一个内容区块,比如章节、页眉、页脚或页面中的其他部分。它可以与h1、h2、h3、h4、h5、h6等元素结合起来使用标记文档结构。
32.aside表示article元素内容之外的,与article元素内容相关的辅助信息。
33.HTML是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的缩写,中文翻译为超文本传输协议。
34.article表示页面中的一块与上下文不相关的独立内容,例如博客中的一篇文章。
35.所谓全局属性是指可以对任何元素都使用的属性。
笔者认为,应着重对股东资格认定的本质要件进行分析,并且探究股东的真实意思。
本案当中,即使就工商登记来看,原被告二人均是该公司的股东,但是在庭审的过程中被告方已经承认了自己没有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并没有对公司进行出资,也就代表着500万注册资金均为原告一人所交纳,原告才是本案当中的实际出资人、公司的控制人。而被告在本案当中原告设置的挂名股东,属于原告进行的借名出资行为。但是二审法院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认定,在二审法院看来,被告并不是名义上的股东,在公司成立的过程中被告方确实做出了贡献,因此无论之前是谁进行了实际出资,都不影响被告方得到该公司20%的股权。二审法院肯定被告方股东资格的主要原因是对公司做出实质贡献,本文认为该理由存在不妥之处,也不具备说服力。在本案当中,公司成立之后被告方确实进行了一系列运作,但这和其具有股东身份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关系,因此我们不能将被告方帮助公司运作的事实当作是公司股东在行权。
(二)股东与第三人的利益冲突
股东和公司外第三人之间建立的关系通常情况下表现为公司债权人、股东债权人、股权受让人和股东之间发生的关系。此处就以公司债权人、股东之间的关系展开讨论。由于公司是有限责任制,因此从表面上看,股东和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被割裂。股东通过自己的出资行为得到股权,股东也只在自己的出资额度之内承受风险。而对于公司而言,得到了公司的出资,公司需要对债权人负责,限额是其全部资产。
但是实际上,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并非像上文提到的那样简单。公司成立之初获得资产,就是得益于股东的出资,公司所拥有的资产为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倘若公司将自身的资产最大化向股东进行分配,那么债权人能到得到的担保额度就会直接降低。这样一来如果公司因为种种原因面临清算破产的结局时,股东也不需要为债权人承担责任,那就相当于是公司的债权人承担了最终的责任,然而该种责任原本的承担主体应当是股东。法学家一直一来将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称作“道德危险因素”,因为该项制度使得债权人从制度的层面就使得债权人利益的保障程度比不上股东利益的保障。在实践当中,股东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可能会滥用有限责任这项制度,这样一来债权人合法权益更加受到危险。因此股东和公司债权人对比来看,前者显然占到了有利条件,而后者的权益可能受到侵害。经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股东、公司债权人之间并非没有联系,而且具有密切的关联,两者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公司制度的产生基础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是以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代价的,公司制度应该有一套完备的制度设计来解决这种利益的失衡,并在一定程度上要保持对有限责任的制衡。
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股东行为造成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的情况频繁发生,且贯穿全程。在公司设立之初,股东、公司债权人之间产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股东没有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倘若股东存在虚假出资、不实出资以及迟延出资的行为,公司的财产安全就无法达到完整的状态,甚至会变成空客公司,此时债权人的利益自然无法得到保障。公司设立之后会进入实际运营的阶段,此时股东倘若实施了抽逃出资的行为,债权人合法利益也会遭受侵害,和成立阶段相类似,抽逃出资的行为也可能会把公司变成空壳公司,此时债权人是无可奈何的。在公司清算阶段之中,股东可能早已经放弃了公司经营,在清算阶段也不积极配合,甚至实施违法清算的行为,这都会导致公司财产被侵害,这样一来债权人的债权就无法兑现。
为了更加平衡地保障股东、债权人两者之间的利益,股东享受有限责任是有前提的,就是向公司足额出资,之后该笔出资为成为公司的资产,股东没有支配权限。倘若股东没有遵循这一前提条件,亦或者是为了个人的利益看用有限责任制度,此事股东需要向债权人承担责任。最近今年,虽然公司法研究的进步,理论界为股东承担该责任提出了多项理据, 因此只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只能向公司主张债权,还可以向股东进行主张。
(三)证据效力位阶分析
在司法实务当中,部分法院认为,要认定股东资格,工商登记以及公司章程是必要的证据,前者尤其如此,是认定股东资格案件当中最为终局的证据。这样一来,工商登记制度的性质就是设权程序,换言之该程序有授予权利的效力。上文中探讨的两个案件就是典型的例子。北京高院、江苏高院以及浙江高院都认为在股东资格的证明上,多种证据存在矛盾时,工商登记的证明力是最强的,还是应当根据工商登记进行认定 。高院发布的结论对于法院日常审判提供了较好的指引。